2024-10-13 19:03:52 | 帮才招生网
2021年 黑龙江 艺术 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90
3、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5、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6、系别设置:舞蹈系、传媒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艺术设计系、公共文化系九个专业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1、招生人数: 2021年学院扩招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2、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3、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制作、钢琴调律、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书 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乐器制造与维护。
4、 毕业 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 考试 合格后,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三、招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 高考 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 工作 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 就业 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四、报名方式、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
3、具体要求请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仔细 阅读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
五、 志愿 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
2、 填报志愿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测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2021年11月13日,学院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
2、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综合评定成绩+面谈”方式,(综合评定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每学期期末成绩,面谈:主要考核 语言 表达、创新思维、专业条件及基本素质等。)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面谈”(面谈: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专业条件及基本素质等)。
4、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谈”。
七、录取原则
1、我院扩招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省教育厅《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测试或面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结束后,有学院汇总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
学费 7500元/年(注:影视动画9000元/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9000元/年、摄影摄像技术9000元/年);所有专业住宿费均为800元/年,所有收费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执行。退役军人学费根据教育厅文件执行。
九、其他
1、入学后享受奖学金和国家 励志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
2、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实施英语教学。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招生电话:0451-86336958
学院网址: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1年哈尔滨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帮才招生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 黑龙江 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码:14425)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 书 记、校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扩招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在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内容
第九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 高考 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 就业 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院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3.参加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等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院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通过远程面谈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设置录取分数控线为100分。
第十三条 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职业素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录取控制 分数线 考生不予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招生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提出入学申请,我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校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考生待遇:凡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专项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凡在扩招专项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考试院备案。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 毕业 条件,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贫困库,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定、发放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贫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网址:
招生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0451-87900509、18946052804、
18946104253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骞
副组长:陈永昕、胡宁、王辑明、于立新
办公室: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
成 员:教务处、监督专员办公室、学生处(团委)、 艺术 系、现代服务系、早期教育系、教育技术处、保卫处、财务处、总务处。
扩招专项考试纪检组
组 长:王辑明
副组长:杜丹丹
组 员:熊庭玉、李明月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0日
2021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 工作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的招生原则,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 黑龙江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43 号)和《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颁发 毕业 证书 的学校名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
第七条学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 校招 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本次扩招专项工作的管 理工 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
第十一条学院 2021 年扩招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符合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考生报考办法及条件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次扩招专项工作以各 二级 学院为招生工作主体,各学院以校企合作为平台,深度发掘资源,实施各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测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
测试形式: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由我院组织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 毕业生 参加我院组织的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按成绩录取。其中具有2021年 高考 成绩;具有2021年对口升学成绩;具有2021年单招 考试 成绩;具有高中毕业证(同等学力)或学历证明的考生,均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按我院网络远程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录取方式: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11月19日至11月25日,若学院尚有剩余计划,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出互认成绩入学申请,经考核(审核) 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
录取原则:结合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优先、 遵循分数” 的原则, 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录取时不设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2021年10月29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学院扩招计划和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教学模式:
1、 教学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
2、 课程体系:各专业根据专业结合人才培养目标, 创新实施教学改革,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 设计构建以实训技能为主的课程体系。实践和创新 创业 课程比例,达到50%以上。
3、 采用“1+X” 证书制:各专业结合专业实际,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中有关“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的相关内容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的通知和标准, 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定多种类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第十八条 学费 :应、往届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国家资助,其他奖助等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 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高职扩招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五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62346、 86681627、 86636745。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以上就是帮才招生网为大家带来的哈尔滨高职扩招政策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帮才招生网:www.bengchang.com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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