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4 14:27:01 | 帮才招生网
2021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 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和023-67613088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邮编:400021)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344186882@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内容下文做出介绍!
《办法》规定,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其报名工作统一进行。
报考类型共设普通类、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类”)、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类(以下简称“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及高职扩招专项类等五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
其中,普通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考。高职对口类考生、中职直升类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单考单招类考生只能参加单考单招。高职扩招专项类仅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考生只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办法》指出,全国统考考试的时间安排为:7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7月8日上午考综合,下午考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其总分满分为750分。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其外语口试时间安排在7月9日进行。
考生成绩只能提供给考生本人和考生报考的高等学校。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
《办法》强调,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各高校会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考生可以在相关平台查询各高校的招生信息。
全国统考招生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军飞、民飞、强基计划;本科提前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贫困定向本科(国家专项);本科一批(含本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市属本科一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本科一批预科;本科第二批(含本批高水平运动队);本科第二批预科;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相应批次普通类计划投档前依次进行。
需注意的是,在录取过程中所有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进行征集志愿。
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021年 重庆 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506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邮编:400712)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重庆市团校创建于1954年,2006年转制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群团改革划归重庆市教委主管,2018年学院被市教委、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培育)单位,2021年学院完成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验收。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健康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航空与汽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 二级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为电子商务,计划50名(其中退伍士兵专项计划25名)。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电子商务专业 学费 60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10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 校招 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6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20分计。
第十八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二十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 书
第二十二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 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其中线下集中授课地点为重庆市酉阳县车田村(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电话:023-68315197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盐井坝1号(邮编:400712)
招生部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68315865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cqyzsb@qq.com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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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1年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学院代码:124903、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5、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
2021年银川科技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1年银川科技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银川科技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学院及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涉及工、管、文、艺
2022年我省黑龙江农垦高职院校有没有秋季高考扩招政策有。2022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政策,一是要合理安排扩招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二是扩大服务面向。要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三是实施灵活考试,适应不同生源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的需要。四是严格考招纪律,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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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省黑龙江农垦高职院校有没有秋季高考扩招政策有。2022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政策,一是要合理安排扩招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二是扩大服务面向。要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三是实施灵活考试,适应不同生源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的需要。四是严格考招纪律,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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